石斤出自《墨子 · 第四十七章 · 贵义》,石斤的作者是:墨子。
石斤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石斤的释义是:石斤:古代重量单位,一石等于一百二十斤。
石斤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石斤的拼音读音是:shí jīn。
石斤是《墨子 · 第四十七章 · 贵义》的第145句。
石斤的上半句是:譬若匠人之。
石斤的下半句是:而不能。
石斤的全句是:子墨子谓二三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其道。譬若匠人之(石斤)而不能,无排其绳。”
子墨子谓二三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其道。譬若匠人之(石斤)而不能,无排其绳。”
的上一句是:“必去喜,去怒,去乐,去悲,去爱,而用仁义。手足口鼻耳,从事于义,必为圣人。”
。
子墨子谓二三子曰:“为义而不能,必无排其道。譬若匠人之(石斤)而不能,无排其绳。”
的下一句是:子墨子曰:“世之君子,使之为一犬一彘之宰,不能则辞之;使为一国之相,不能而为之。岂不悖哉!”
。
包含石斤这句的作品内容:
子墨子南游于楚,见楚献惠王,献惠王以老辞,使穆贺见子墨子。子墨子说穆贺,穆贺大说,谓子墨子曰:“子之言,则成善矣!而君王,天下之大王也,毋乃曰‘贱人之所为’而不用乎?”子墨子曰:“唯其可行。譬若药然,草之本,天子食之,以顺其疾,岂曰‘一草之本’而不食哉?今农夫入其税于大人,大人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岂曰‘贱人之所为’而不享哉?故虽贱人也,上比之农,下比之药,曾不若一草之本乎?且主君亦尝闻汤之说乎?昔者汤将往见伊尹,令彭氏之子御,彭氏之子半道而问曰:‘君将何之?’汤曰:‘将往见伊尹。’彭氏之子曰:‘伊尹,天下之贱人也。若君欲见之,亦令召问焉,彼受赐矣。’汤曰:‘非女所知也。今有药此,食之则耳加聪,目加明,则吾必说而强食之。今夫伊尹之于我国也,譬之良医善药也。而子不欲我见伊尹,是子不欲吾善也。’因下彭氏之子,不使御。彼苟然,然后可也。”
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