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出自《墨子 · 第七十一章 · 杂守》,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作者是:墨子。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释义是: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指木材的尺寸大小、长度以及所有相关的计数。这里指的是对木材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标准。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是周代诗人墨子的作品,风格是:文。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拼音读音是:cái zhī dà xiǎo zhǎng duǎn jí fán shù。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是《墨子 · 第七十一章 · 杂守》的第220句。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上半句是:官府不急者。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下半句是:即急先发。
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的全句是: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
的上一句是: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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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