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用牲于社于门出自《庄公(元年~三十二年)》,鼓用牲于社于门的作者是:公羊高。
鼓用牲于社于门是秦代诗人公羊高的作品,风格是:文。
鼓用牲于社于门的释义是:鼓用牲于社于门:祭祀社神和门神时击鼓并使用牲畜作为祭品。
鼓用牲于社于门是秦代诗人公羊高的作品,风格是:文。
鼓用牲于社于门的拼音读音是:gǔ yòng shēng yú shè yú mén。
鼓用牲于社于门是《庄公(元年~三十二年)》的第928句。
鼓用牲于社于门的上半句是:大水。
鼓用牲于社于门的下半句是:其言于社于门何。
鼓用牲于社于门的全句是: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的上一句是:伯姬归于杞。 。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的下一句是:冬,公子友如陈。 。
包含鼓用牲于社于门这句的作品内容:
◇庄公二十五年
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暗,恐人犯之,故营之。
伯姬归于杞。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冬,公子友如陈。
◇庄公二十六年
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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