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所杀甚众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游侠列传》,身所杀甚众的作者是:司马迁。
身所杀甚众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身所杀甚众的释义是:亲身所杀的人很多。
身所杀甚众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身所杀甚众的拼音读音是:shēn suǒ shā shèn zhòng。
身所杀甚众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游侠列传》的第192句。
身所杀甚众的上半句是:慨不快意。
身所杀甚众的下半句是:以躯借交报仇。
身所杀甚众的全句是:郭解,轵人也,字翁伯,善相人者许负外孙也。解父以任侠,孝文时诛死。解为人短小精悍,不饮酒。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以躯借交报仇,藏命作奸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固不可胜数。适有天幸,窘急常得脱,若遇赦。及解年长,更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其阴贼著于心,卒发于睚眦如故云。而少年慕其行,亦辄为报仇,不使知也。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人怒,拔刀刺杀解姊子,亡去。解姊怒曰:「以翁伯之义,人杀吾子,贼不得。」弃其尸于道,弗葬,欲以辱解。解使人微知贼处。贼窘自归,具以实告解。解曰:「公杀之固当,吾儿不直。」遂去其贼,罪其姊子,乃收而葬之。诸公闻之,皆多解之义,益附焉。
郭解,轵人也,字翁伯,善相人者许负外孙也。解父以任侠,孝文时诛死。解为人短小精悍,不饮酒。少时阴贼,慨不快意,身所杀甚众。以躯借交报仇,藏命作奸剽攻,不休及铸钱掘冢,固不可胜数。适有天幸,窘急常得脱,若遇赦。及解年长,更折节为俭,以德报怨,厚施而薄望。然其自喜为侠益甚。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其阴贼著于心,卒发于睚眦如故云。而少年慕其行,亦辄为报仇,不使知也。解姊子负解之势,与人饮,使之嚼。非其任,强必灌之。人怒,拔刀刺杀解姊子,亡去。解姊怒曰:「以翁伯之义,人杀吾子,贼不得。」弃其尸于道,弗葬,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