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遹至梅市而归

梅市长堤怆别情,鲁墟归路当闲行。
日沉菱浦看鱼跃,烟合菰丛闻獭鸣。
蘸水门扉初半掩,拥桥炬火已先迎。
停桡不奈清愁得,独倚阑干待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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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送子遹至梅市而归》是清代诗人黄遵宪创作的一首诗,原载于1863年(同治二年)九月的《广东新语》,此诗写的是清末民初广东潮州府梅县人子遹赴京参加科举考试后返回家乡的情景。这首诗描绘了送别者的深情厚意和离别的伤感,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士子们追求功名的道路。

诗歌内容

首句

“子遹归来未及行”

  • “子遹”: 指的是作者的朋友或同乡人。
  • 这一句点明了送别者的期待和朋友即将回家的消息,但尚未出发。

第二句

“梅市而归路漫漫”

  • “梅市”: 在广东潮州府梅县的古称,“而”字表示连接关系,意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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