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扈氏不服出自《史记 · 十二本纪 · 夏本纪》,有扈氏不服的作者是:司马迁。
有扈氏不服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有扈氏不服的释义是:有扈氏不服:指夏朝时期,有扈氏部落不服从夏王朝的统治。
有扈氏不服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有扈氏不服的拼音读音是:yǒu hù shì bù fú。
有扈氏不服是《史记 · 十二本纪 · 夏本纪》的第670句。
有扈氏不服的上半句是:其母涂山氏之女也。
有扈氏不服的下半句是:启伐之。
有扈氏不服的全句是: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勦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予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勦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予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的上一句是: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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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女: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勦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女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女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予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
的下一句是:夏后帝启崩,子帝太康立。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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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有扈氏不服这句的作品内容:
于是夔行乐,祖考至,群后相让,鸟兽翔舞,箫韶九成,凤皇来仪,百兽率舞,百官信谐。帝用此作歌曰:“陟天之命,维时维几。”乃歌曰:“股肱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