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汤法出自《史记 · 十二本纪 · 殷本纪》,不遵汤法的作者是:司马迁。
不遵汤法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遵汤法的释义是:不遵汤法:不遵循商汤时期的法度或治国之道。
不遵汤法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遵汤法的拼音读音是:bù zūn tāng fǎ。
不遵汤法是《史记 · 十二本纪 · 殷本纪》的第237句。
不遵汤法的上半句是:暴虐。
不遵汤法的下半句是:乱德。
不遵汤法的全句是: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的上一句是: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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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的下一句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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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不遵汤法这句的作品内容: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汤曰:“格女众庶,来,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女众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众,女曰:‘我君不恤我众,舍我啬事而割政。’女其曰:‘有罪,其柰何?’夏王率止众力,率夺夏国。众有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女毋不信,朕不食言。女不从誓言,予则帑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