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三出自《史记 · 十二本纪 · 周本纪》,不可三的作者是:司马迁。
不可三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可三的释义是:不可三:表示不能有三的意思,通常用于形容某种事物或情况不能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部分或方面。在《史记·十二本纪·周本纪》中,可能指代周代的某些制度、规则或现象不能有三种以上的形式或变化。
不可三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可三的拼音读音是:bù kě sān。
不可三是《史记 · 十二本纪 · 周本纪》的第337句。
不可三的上半句是:不可再。
不可三的下半句是:

二月甲子昧爽。
不可三的全句是: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彊抱其乐器而饹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曰:“孳孳无怠!”武王乃作太誓,告于众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离逷其王父母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杀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师疵、少师彊抱其乐器而饹周。于是武王遍告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毕伐。”乃遵文王,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师毕渡盟津,诸侯咸会。曰:“孳孳无怠!”武王乃作太誓,告于众庶:“今殷王纣乃用其妇人之言,自绝于天,毁坏其三正,离逷其王父母弟,乃断弃其先祖之乐,乃为淫声,用变乱正声,怡说妇人。故今予发维共行天罚。勉哉夫子,不可再,不可三!” 的上一句是: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盟津。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乃告司马、司徒、司空、诸节:“齐栗,信哉!予无知,以先祖有德臣,小子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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