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下其事长安出自《史记 · 三十世家 · 绛侯周勃世家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作者是:司马迁。
廷尉下其事长安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释义是:廷尉下其事长安:廷尉将此事上报到长安。其中,“廷尉”指的是古代官名,负责司法事务;“下”表示上报;“其事”指具体的事情;“长安”是古代都城,即今天的西安。整句意思是廷尉将有关此事的报告上报给了长安的朝廷。
廷尉下其事长安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拼音读音是:tíng wèi xià qí shì zhǎng ān。
廷尉下其事长安是《史记 · 三十世家 · 绛侯周勃世家 》的第249句。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上半句是:下廷尉。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下半句是:逮捕勃治之。
廷尉下其事长安的全句是: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勃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曰:「绛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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