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绝其狱出自《史记 · 三十世家 · 五宗世家》,事绝其狱的作者是:司马迁。
事绝其狱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事绝其狱的释义是:事绝其狱:使案件得以断绝,即解决了案件。
事绝其狱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事绝其狱的拼音读音是:shì jué qí yù。
事绝其狱是《史记 · 三十世家 · 五宗世家》的第114句。
事绝其狱的上半句是:因使人多持金钱。
事绝其狱的下半句是:而又信巫祝。
事绝其狱的全句是: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为所并,即阴作兵器,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载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及淮南事发,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钱,事绝其狱。而又信巫祝,使人祷祠妄言。建又尽与其姊弟奸。事既闻,汉公卿请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讯王。王服所犯,遂自杀。国除,地入于汉,为广陵郡。
的上一句是:江都易王非,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汝南王。吴楚反时,非年十五,有材力,上书原击吴。景帝赐非将军印,击吴。吴已破,二岁,徙为江都王,治吴故国,以军功赐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汉为贼,非上书原击匈奴,上不许。非好气力,治宫观,招四方豪桀,骄奢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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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为王。七年自杀。淮南、衡山谋反时,建颇闻其谋。自以为国近淮南,恐一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