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等议论如法出自《史记 · 十列传 · 淮南衡山列传》,臣等议论如法的作者是:司马迁。
臣等议论如法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臣等议论如法的释义是:臣等议论如法:意为“我们这些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讨论”。这里的“臣等”指的是古代官员们,“议论如法”指的是讨论问题时遵循法律或规章的规定。
臣等议论如法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臣等议论如法的拼音读音是:chén děng yì lùn rú fǎ。
臣等议论如法是《史记 · 十列传 · 淮南衡山列传》的第208句。
臣等议论如法的上半句是:欲以有为。
臣等议论如法的下半句是:
制曰。
臣等议论如法的全句是:“臣仓、臣敬、臣逸、臣福、臣贺昧死言: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长不奉法度,不听天子诏,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厚养亡命,欲以有为’。臣等议论如法。”
“臣仓、臣敬、臣逸、臣福、臣贺昧死言: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长不奉法度,不听天子诏,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厚养亡命,欲以有为’。臣等议论如法。”
的上一句是:制曰:“朕不忍致法于王,其与列侯二千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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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仓、臣敬、臣逸、臣福、臣贺昧死言:臣谨与列侯吏二千石臣婴等四十三人议,皆曰‘长不奉法度,不听天子诏,乃阴聚徒党及谋反者,厚养亡命,欲以有为’。臣等议论如法。”
的下一句是:制曰:“朕不忍致法于王,其赦长死罪,废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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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臣等议论如法这句的作品内容:
淮南厉王长者,高祖少子也,其母故赵王张敖美人。高祖八年,从东垣过赵,赵王献之美人。厉王母得幸焉,有身。赵王敖弗敢内宫,为筑外宫而舍之。及贯高等谋反柏人事发觉,并逮治王,尽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厉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闻上,上方怒赵王,未理厉王母。厉王母弟赵兼因辟阳侯言吕后,吕后妒,弗肯白,辟阳侯不彊争。及厉王母已生厉王,恚,即自杀。吏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