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作者是:司马迁。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释义是: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使享受国家俸禄的官员不能与普通百姓争夺利益。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拼音读音是:shǐ shí lù zhě bù dé yǔ xià mín zhēng lì。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的第108句。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上半句是:百官自正。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下半句是:受大者不得取小。
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的全句是: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的上一句是: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的下一句是: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
。
包含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这句的作品内容: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虞丘相进之于楚庄王,以自代也。三月为楚相,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