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曰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李离曰的作者是:司马迁。
李离曰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李离曰的释义是:李离曰:李离是《史记》中的人物,此处“曰”意为“说”,即李离所说的话。具体内容需参照《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原文。
李离曰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李离曰的拼音读音是:lǐ lí yuē。
李离曰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的第184句。
李离曰的上半句是:寡人亦有罪邪。
李离曰的下半句是:理有法。
李离曰的全句是: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的上一句是: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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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