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民号哭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郑民号哭的作者是:司马迁。
郑民号哭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郑民号哭的释义是:郑民号哭:指郑国的百姓哭泣哀号,通常用来形容民众因遭受灾害、苛政或失去亲人等重大变故而引发的悲痛景象。
郑民号哭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郑民号哭的拼音读音是:zhèng mín hào kū。
郑民号哭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循吏列传》的第198句。
郑民号哭的上半句是:子产病死。
郑民号哭的下半句是: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
郑民号哭的全句是: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的上一句是: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的下一句是:奉职循理,为政之先。恤人体国,良史述焉。叔孙、郑产,自昔称贤。拔葵一利,赦父非?李离伏剑,为法而然。。
包含郑民号哭这句的作品内容: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弟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
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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