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之治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夺之治的作者是:司马迁。
夺之治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夺之治的释义是:夺之治:指以严厉手段治理,强调对下属或百姓进行严格的管制和惩罚。
夺之治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夺之治的拼音读音是:duó zhī zhì。
夺之治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209句。
夺之治的上半句是:必陵太守。
夺之治的下半句是:与汲黯俱为忮。
夺之治的全句是: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与汲黯俱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与汲黯俱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的上一句是:武帝即位,徙为内史。外戚多毁成之短,抵罪髡钳。是时九卿罪死即死,少被刑,而成极刑,自以为不复收,于是解脱,诈刻传出关归家。称曰:“仕不至二千石,贾不至千万,安可比人乎!”乃贳贷买陂田千馀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数年,会赦。致产数千金,为任侠,持吏长短,出从数十骑。其使民威重于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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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