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作者是:司马迁。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释义是: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当时他与守胜屠公争夺权力。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拼音读音是:shí yǔ qí shǒu shèng tú gōng zhēng quán。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215句。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上半句是:
由后为河东都尉。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下半句是:相告言罪。
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的全句是: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的上一句是:周阳由者,其父赵兼以淮南王舅父侯周阳,故因姓周阳氏。由以宗家任为郎,事孝文及景帝。景帝时,由为郡守。武帝即位,吏治尚循谨甚,然由居二千石中,最为暴酷骄恣。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诛灭之。所居郡,必夷其豪。为守,视都尉如令。为都尉,必陵太守,夺之治。与汲黯俱为忮,司马安之文恶,俱在二千石列,同车未尝敢均茵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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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后为河东都尉,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相告言罪。胜屠公当抵罪,义不受刑,自杀,而由弃市。
的下一句是: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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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时与其守胜屠公争权这句的作品内容:
郅都迁为中尉。丞相条侯至贵倨也,而都揖丞相。是时民朴,畏罪自重,而都独先严酷,致行法不避贵戚,列侯宗室见都侧目而视,号曰“苍鹰”。
临江王徵诣中尉府对簿,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而都禁吏不予。魏其侯使人以间与临江王。临江王既为书谢上,因自杀。窦太后闻之,怒,以危法中都,都免归家。孝景帝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