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张汤论定诸律令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作者是:司马迁。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释义是: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与张汤一起商定制定各种法律条文。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拼音读音是:yǔ zhāng tāng lùn dìng zhū lǜ lìng。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245句。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上半句是:至太中大夫。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下半句是:作见知。
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的全句是:赵禹者,斄人。以佐史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赵禹者,斄人。以佐史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的上一句是:自宁成、周阳由之后,事益多,民巧法,大抵吏之治类多成、由等矣。 。
赵禹者,斄人。以佐史补中都官,用廉为令史,事太尉亚夫。亚夫为丞相,禹为丞相史,府中皆称其廉平。然亚夫弗任,曰:“极知禹无害,然文深,不可以居大府。”今上时,禹以刀笔吏积劳,稍迁为御史。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用法益刻,盖自此始。 的下一句是:张汤者,杜人也。其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而鼠盗肉,其父怒,笞汤。汤掘窟得盗鼠及馀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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