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檄告县趣具食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为檄告县趣具食的作者是:司马迁。
为檄告县趣具食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檄告县趣具食的释义是:“檄告”意为发布檄文,告知;“县”指县级政府;“趣”通“促”,意为催促;“具食”意为准备食物。整句话的意思是发布檄文通知县城,催促准备食物。
为檄告县趣具食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檄告县趣具食的拼音读音是:wèi xí gào xiàn qù jù shí。
为檄告县趣具食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992句。
为檄告县趣具食的上半句是:杀二千石。
为檄告县趣具食的下半句是:小群以百数。
为檄告县趣具食的全句是: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卤乡里者,不可胜数也。于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丞相长史督之。犹弗能禁也,乃使光禄大夫范昆、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及以法诛通饮食,坐连诸郡,甚者数千人。数岁,乃颇得其渠率。散卒失亡,复聚党阻山川者,往往而群居,无可柰何。于是作“沈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发觉而捕弗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不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其不言。故盗贼浸多,上下相为匿,以文辞避法焉。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而郡守、都尉、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其治大抵尽放温舒,而吏民益轻犯法,盗贼滋起。南阳有梅免、白政,楚有殷中、杜少,齐有徐勃,燕赵之间有坚卢、范生之属。大群至数千人,擅自号,攻城邑,取库兵,释死罪,缚辱郡太守、都尉,杀二千石,为檄告县趣具食;小群以百数,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