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治桑弘羊出自《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捕治桑弘羊的作者是:司马迁。
捕治桑弘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捕治桑弘羊的释义是:捕治桑弘羊:指捕捉并惩治了西汉时期的财政家桑弘羊。这里的“捕治”意为逮捕并惩处。
捕治桑弘羊是汉代诗人司马迁的作品,风格是:文。
捕治桑弘羊的拼音读音是:bǔ zhì sāng hóng yáng。
捕治桑弘羊是《史记 · 七十列传 · 酷吏列传》的第1123句。
捕治桑弘羊的上半句是:逐盗。
捕治桑弘羊的下半句是:卫皇后昆弟子刻深。
捕治桑弘羊的全句是: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
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
的上一句是: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馀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馀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于是闻有逮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十万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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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中废,后为执金吾,逐盗,捕治桑弘羊、卫皇后昆弟子刻深,天子以为尽力无私,迁为御史大夫。家两子,夹河为守。其治暴酷皆甚于王温舒等矣。杜周初徵为廷史,有一马,且不全;及身久任事,至三公列,子孙尊官,家訾累数巨万矣。
的下一句是:太史公曰:自郅都、杜周十人者,此皆以酷烈为声。然郅都伉直,引是非,争天下大体。张汤以知阴阳,人主与俱上下,时数辩当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