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循三尺法出自《汉书 · 传 · 杜周传》,不循三尺法的作者是:班固。
不循三尺法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循三尺法的释义是:不循三尺法:不遵循法度,即不遵守法律或规章制度。
不循三尺法是汉代诗人班固的作品,风格是:文。
不循三尺法的拼音读音是:bù xún sān chǐ fǎ。
不循三尺法是《汉书 · 传 · 杜周传》的第24句。
不循三尺法的上半句是:君为天下决平。
不循三尺法的下半句是:专以人主意指为狱。
不循三尺法的全句是:周少言重迟,而内深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抵放张汤,而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周少言重迟,而内深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抵放张汤,而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的上一句是:杜周,南阳杜衍人也。义纵为南阳太守,以周为爪牙,荐之张汤,为廷尉史。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多。奏事中意,任用,与减宣更为中丞者十余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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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少言重迟,而内深次骨。宣为左内史,周为廷尉,其治大抵放张汤,而善候司。上所欲挤者,因而陷之;上所欲释,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客有谓周曰:“君为天下决平,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指为狱,狱者固如是乎?”周曰:“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的下一句是:至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延尉,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会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