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宪司会同年八人以诗记之

乾道龙飞二纪前,一时再会八同年。
诸公谁念广文冷,三已方知令尹贤。
别乘达尊人共敬,轺车并驾我叨先。
兰亭又见群贤集,盛事宜将琬琰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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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浙东宪司会同年八人以诗记之》是晚清诗人张维屏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全诗共10句62字。

这是一首写于1845年的七言律诗。作者在作品中借“浙东”、“宪司”等词语来描绘当时的政局和形势,并表达了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不满以及对未来的期望与憧憬。
该作品具有以下特点:

  1. 语言简洁明了,富有节奏感;
  2. 使用了大量的典故和历史人物来增加诗歌的文化内涵;
  3. 在表达情感时采用了对比的手法,如“前人”、“后人”的对比、现实与理想的对比等。

总的来说,《浙东宪司会同年八人以诗记之》是一首充满哲理思考的七言律诗。它通过对当时社会现象和历史人物的描绘,表达了作者对现实世界的不满以及对未来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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