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出自《神农本草经 · 上品 · 玉石部 · 白青》,案的作者是:无名氏。
案是汉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释义是:案:审查,考察。
案是汉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拼音读音是:àn。
案是《神农本草经 · 上品 · 玉石部 · 白青》的第26句。
案的上半句是:采无时。
案的下半句是:范子计然。
案的全句是:案《范子计然》云:白青,出巴郡。
案《范子计然》云:白青,出巴郡。的上一句是:《名医》曰:生豫章,采无时。。
包含案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味甘平。
主明目,利九窍,耳聋,心下邪气,令人吐,杀诸毒,三虫。久服通神明,轻身,延年不老。生山谷。
《吴普》日:神农甘平,雷公酸无毒,生豫章,可消而为铜(《御览》)。
《名医》曰:生豫章,采无时。
案《范子计然》云:白青,出巴郡。
案出自哪里?案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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