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出自《神农本草经 · 上品 · 草部 · 奄闾子》,案的作者是:无名氏。
案是汉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释义是:案:按,按照。
案是汉代诗人无名氏的作品,风格是:文。
案的拼音读音是:àn。
案是《神农本草经 · 上品 · 草部 · 奄闾子》的第36句。
案的上半句是:阴干。
案的下半句是:司马相如赋。
案的全句是:案《司马相如赋》,有奄闾,张揖云奄闾,蒿也,子可治疾。
案《司马相如赋》,有奄闾,张揖云奄闾,蒿也,子可治疾。的上一句是:《名医》曰:駏驉食之神仙,生雍州,亦生上党,及道边,十月采实,阴干。。
包含案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旧作庵闾,《御览》作奄闾,是)
味苦微寒。
主五脏淤血,腹中水气,胪张留热,风寒湿痹,身体诸痛。久服,轻身延年不老。生川谷。
《吴普》曰:奄闾,神农雷公桐君岐伯苦小温无毒,李氏温,或生上党,叶青厚两相当,七月花曰,九月实黑,七月九月十月采,驴马食仙去(《御览》)。
《名医》曰:駏驉食之神仙,生雍州,亦生上党,及道边,十月采实,阴干。
案《司马相如赋》,有奄闾,张揖云奄闾,蒿也,子可治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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