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刺客所杀出自《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为刺客所杀的作者是:陈寿。
为刺客所杀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刺客所杀的释义是:被刺客所杀害。
为刺客所杀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为刺客所杀的拼音读音是:wèi cì kè suǒ shā。
为刺客所杀是《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的第1977句。
为刺客所杀的上半句是:未发。
为刺客所杀的下半句是:

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
为刺客所杀的全句是:孙策闻公与绍相持,乃谋袭许,未发,为刺客所杀。

孙策闻公与绍相持,乃谋袭许,未发,为刺客所杀。 的上一句是:按钟繇传云:“公与绍相持,繇为司隶,送马二千馀匹以给军。”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馀匹,繇马为安在哉? 。
孙策闻公与绍相持,乃谋袭许,未发,为刺客所杀。 的下一句是: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略许下。绍使刘备助辟,公使曹仁击破之。备走,遂破辟屯。 。
包含为刺客所杀这句的作品内容:
注[二]臣松之以为魏武初起兵,已有觽五千,自后百战百胜,败者十二三而已矣。
但一破黄巾,受降卒三十馀万,馀所吞并,不可悉纪;虽征战损伤,未应如此之少也。
夫结营相守,异于摧锋决战。本纪云:“绍觽十馀万,屯营东西数十里。”魏太祖虽机变无方,略不世出,安有以数千之兵,而得逾时相抗者哉?以理而言,窃谓不然。绍为屯数十里,公能分营与相当,此兵不得甚少,一也。绍若有十倍之觽,理应当悉力围守,使出入断绝,而公使徐晃等击其运车,公又自出击淳于琼等,扬旌往还,曾无抵阂,明绍力不能制,是不得甚少,二也。
诸书皆云公坑绍觽八万,或云七万。夫八万人奔散,非八千人所能缚,而绍之大觽皆拱手就戮,何缘力能制之?是不得甚少,三也。将记述者欲以少见奇,非其实录也。
按钟繇传云:“公与绍相持,繇为司隶,送马二千馀匹以给军。”本纪及世语并云公时有骑六百馀匹,繇马为安在哉?
孙策闻公与绍相持,乃谋袭许,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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