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杀之出自《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乃杀之的作者是:陈寿。
乃杀之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杀之的释义是:乃杀之:于是杀了他。
乃杀之是晋代诗人陈寿的作品,风格是:文。
乃杀之的拼音读音是:nǎi shā zhī。
乃杀之是《三国志 · 魏书 · 武帝纪》的第2132句。
乃杀之的上半句是:此益不忘人。
乃杀之的下半句是:

注。
乃杀之的全句是:许攸曰:“明旦鉴于镜,此益不忘人。”乃杀之。

许攸曰:“明旦鉴于镜,此益不忘人。”乃杀之。 的上一句是:时有夜得仲简,将以诣麾下,公谓曰:“何为如是?”仲简曰:“胜负自天,何用为问乎!”公意欲不杀。 。
许攸曰:“明旦鉴于镜,此益不忘人。”乃杀之。 的下一句是:注[二]献帝起居注曰:公上言“大将军邺侯袁绍前与冀州牧韩馥立故大司马刘虞,刻作金玺,遣故任长毕瑜诣虞,为说命录之数。又绍与臣书云:”可都鄄城,当有所立。‘擅铸金银印,孝廉计吏,皆往诣绍。从弟济阴太守□与绍书云:“今海内丧败,天意实在我家,神应有征,当在尊兄。南兄臣下欲使即位,南兄言,以年则北兄长,以位则北兄重。便欲送玺,会曹操断道。’绍宗族累世受国重恩,而凶逆无道,乃至于此。辄勒兵马,与战官渡,乘圣朝之威,得斩绍大将淳于琼等八人首,遂大破溃。绍与子谭轻身迸走。凡斩首七万馀级,辎重财物巨亿。” 。
包含乃杀之这句的作品内容:
[三]冀州诸郡多举城邑降者。
注[一]曹瞒传曰:公闻攸来,跣出迎之,抚掌笑曰:“*(子卿远)**[子远,卿]*来,吾事济矣!”既入坐,谓公曰:“袁氏军盛,何以待之?今有几粮乎?”公曰:“尚可支一岁。”攸曰:“无是,更言之!”又曰:“可支半岁。”攸曰:“足下不欲破袁氏邪,何言之不实也!”
公曰:“向言戏之耳。其实可一月,为之柰何?”攸曰:“公孤军独守,外无救援而粮谷已尽,此危急之日也。今袁氏辎重有万馀乘,在故市、乌巢,屯军无严备;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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