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告于正出自《周官诗》,以告于正的作者是:傅咸。
以告于正是晋代诗人傅咸的作品,风格是:诗。
以告于正的释义是:以告于正:向正义方面报告或申诉。
以告于正是晋代诗人傅咸的作品,风格是:诗。
以告于正的拼音读音是:yǐ gào yú zhèng。
以告于正是《周官诗》的第11句。
以告于正的上半句是:
辨其可任。
以告于正的下半句是:
掌其戒禁。
以告于正的全句是:辨其可任,以告于正。
辨其可任,以告于正。的上一句是:以德诏爵,允臻其极。(一章)。
辨其可任,以告于正。的下一句是:掌其戒禁,治其政令。。
包含以告于正这句的诗词的全文:
惟王建国,设官分职。
进贤兴功,取诸易直。
除其不蠲,无敢反侧。
以德诏爵,允臻其极。(一章)
辨其可任,以告于正。
掌其戒禁,治其政令。
各修乃职,以听王命。(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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