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复过此出自《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岂复过此的作者是:刘义庆。
岂复过此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岂复过此的释义是:岂复过此:意思是没有比这再过分的事情了,形容过分之极。
岂复过此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岂复过此的拼音读音是:qǐ fù guò cǐ。
岂复过此是《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的第13句。
岂复过此的上半句是:考求众奸。
岂复过此的下半句是:
陈仲弓为太丘长。
岂复过此的全句是: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的下一句是: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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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岂复过此这句的作品内容: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陈元方年十一时,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贺太傅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