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之不从出自《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争之不从的作者是:刘义庆。
争之不从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争之不从的释义是:争之不从:争辩也不被听从,指争论或辩论后,意见未被接受或采纳。
争之不从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争之不从的拼音读音是:zhēng zhī bù cóng。
争之不从是《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的第102句。
争之不从的上半句是:与公意异。
争之不从的下半句是:亮亦寻为贿败。
争之不从的全句是:山司徒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山司徒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的上一句是: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冲曰:“皋陶严明之旨,非仆闇懦所探。”羊曰:“上意欲令小加弘润。”冲乃粗下意。 。
山司徒前后选,殆周遍百官,举无失才。凡所题目,皆如其言。唯用陆亮,是诏所用,与公意异,争之不从。亮亦寻为贿败。 的下一句是:嵇康被诛后,山公举康子绍为秘书丞。绍咨公出处,公曰:“为君思之久矣!天地四时,犹有消息,而况人乎?” 。
包含争之不从这句的作品内容: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
陈元方年十一时,候袁公。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之以德,弱者抚之以仁,恣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曰:“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元方曰:“周公、孔子,异世而出,周旋动静,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
贺太傅作吴郡,初不出门。吴中诸强族轻之,乃题府门云:“会稽鸡,不能啼。”贺闻故出行,至门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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