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挞甯越以立威名出自《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作者是:刘义庆。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释义是: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用严酷的手段对待甯越地区,以此来树立自己的威望和名声。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是南北朝代诗人刘义庆的作品,风格是:文。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拼音读音是:biān tà níng yuè yǐ lì wēi míng。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是《世说新语 · 政事第三》的第127句。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上半句是:王曰。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下半句是:恐非致理之本。
鞭挞甯越以立威名的全句是: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的上一句是:王安期为东海郡,小吏盗池中鱼,纲纪推之。王曰:“文王之囿,与众共之。池鱼复何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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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王问:“何处来?”云:“从师家受书还,不觉日晚。”王曰:“鞭挞甯越以立威名,恐非致理之本。”使吏送令归家。
的下一句是:成帝在石头,任让在帝前戮侍中钟雅、右卫将军刘超。帝泣曰:“还我侍中!”让不奉诏,遂斩超、雅。事平之后,陶公与让有旧,欲宥之。许柳儿思妣者至佳,诸公欲全之。若全思妣,则不得不为陶全让,于是欲并宥之。事奏,帝曰:“让是杀我侍中者,不可宥!”诸公以少主不可违,并斩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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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鞭挞甯越以立威名这句的作品内容:
山公以器重朝望,年逾七十,犹知管时任。贵胜年少,若和、裴、王之徒,并共言咏。有署阁柱曰:“阁东,有大牛,和峤鞅,裴楷鞧,王济剔嬲不得休。”或云:潘尼作之。
贾充初定律令,与羊祜共咨太傅郑冲。冲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