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所诛灭出自《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非所诛灭的作者是:沈约。
非所诛灭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非所诛灭的释义是:非所诛灭:不是应当诛杀的对象。
非所诛灭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非所诛灭的拼音读音是:fēi suǒ zhū miè。
非所诛灭是《宋书 · 卷九十四 · 列传第五十四 · 恩幸》的第703句。
非所诛灭的上半句是:烟起云腾。
非所诛灭的下半句是:而显冠乎首述。
非所诛灭的全句是:寻即真,迁左丞。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创国史。世祖初,又使奉朝请山谦之、南台御史苏宝生踵成之。六年,又以爰领著作郎,使终其业。爰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上表曰:臣闻虞史炳图,原光被之美,夏载昭策,先随山之勤。天飞虽王德所至,终陟固有资田跃,神宗始于俾乂,上日兆于纳揆。其在《殷颂》,《长发》玄王,受命作周,实唯雍伯,考行之盛则,振古之弘轨。降逮二汉,亦同兹义,基帝创乎丰郊,绍祚本于昆邑。魏以武命《国志》,晋以宣启《阳秋》,明黄初非更姓之本,泰始为造物之末,又近代之令准,式远之鸿规。典谟缅邈,纪传成准,善恶具书,成败毕记。然馀分紫色,滔天泯夏,亲所芟夷,而不序于始传,涉、圣、卓、绍,烟起云腾,非所诛灭,而显冠乎首述,岂不以事先归之前录,功偕著之后撰。
寻即真,迁左丞。先是元嘉中,使著作郎何承天草创国史。世祖初,又使奉朝请山谦之、南台御史苏宝生踵成之。六年,又以爰领著作郎,使终其业。爰虽因前作,而专为一家之书。上表曰:臣闻虞史炳图,原光被之美,夏载昭策,先随山之勤。天飞虽王德所至,终陟固有资田跃,神宗始于俾乂,上日兆于纳揆。其在《殷颂》,《长发》玄王,受命作周,实唯雍伯,考行之盛则,振古之弘轨。降逮二汉,亦同兹义,基帝创乎丰郊,绍祚本于昆邑。魏以武命《国志》,晋以宣启《阳秋》,明黄初非更姓之本,泰始为造物之末,又近代之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