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作者是:沈约。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释义是: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指刘遵考代替并州刺史的职务,前往蒲坂地区进行戍守。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拼音读音是:dài bìng zhōu cì shǐ liú zūn kǎo shù pú bǎn。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是《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的第616句。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上半句是:河东太守。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下半句是:长安不守。
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的全句是:高祖东还,以德祖督司州之河东平阳二郡诸军、辅国将军、河东太守,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长安不守,合部曲还彭城,除世子中兵参军,将军如故。又除督司州之河东平阳河北雍州之京兆豫州之颍川兖州之陈留九郡军事、荥阳太守,将军如故,又加京兆太守。高祖践阼,进号冠军。论前后功,封观阳县男,食邑四百户。又除督司雍并三州豫州之颍川兖州之陈留诸军事、司州刺史,将军如故。太祖元嘉六年,死于虏中,时年六十五。世祖大明元年,以德祖弟子熙祚第二息诩之绍德祖封。
高祖东还,以德祖督司州之河东平阳二郡诸军、辅国将军、河东太守,代并州刺史刘遵考戍蒲坂。长安不守,合部曲还彭城,除世子中兵参军,将军如故。又除督司州之河东平阳河北雍州之京兆豫州之颍川兖州之陈留九郡军事、荥阳太守,将军如故,又加京兆太守。高祖践阼,进号冠军。论前后功,封观阳县男,食邑四百户。又除督司雍并三州豫州之颍川兖州之陈留诸军事、司州刺史,将军如故。太祖元嘉六年,死于虏中,时年六十五。世祖大明元年,以德祖弟子熙祚第二息诩之绍德祖封。 的上一句是:德祖,荥阳南武阳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