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作者是:沈约。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释义是: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意指秦二州所管辖的各郡以及金紫光禄大夫以下的将领们的印章一共有121颗,全部交付给了吴(吴可能是某个人名或职位名)。这里的“印合”指的是印章的总数,“纽”是指印章的计数单位,一纽即一颗印章。这句话描述的是将一定数量的印章交付给某人的情况。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拼音读音是:qín èr zhōu suǒ tǒng jùn jí jīn zǐ yǐ xià zhū jiāng yìn hé yī bǎi èr shí yī niǔ yǔ wú。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是《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的第1646句。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上半句是:太祖遣使送雍。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下半句是:使随宜假授。
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的全句是:焘攻吴大小数十战,不能克。太祖遣使送雍、秦二州所统郡及金紫以下诸将印合一百二十一纽与吴,使随宜假授。屠各反叛,吴自攻之,为流矢所中,死。吴弟吾生率余众入木面山,皆寻破散。其年,太原民颜白鹿私行入荒,为虏所录,相州刺史欲杀之,白鹿诈云“青州刺史杜骥使其归诚”。相州刺史送白鹿至桑干,焘喜曰“我外家也”使其司徒崔浩作书与骥,使司徒祭酒王琦赍书随白鹿南归。遣从弟高梁王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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