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作者是:沈约。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释义是: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尚书省左仆射何尚之参与商议,征发南兖州的壮丁。其中,“三五民丁”指的是征召一定比例的壮丁。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拼音读音是:shàng shū zuǒ pū shè hé shàng zhī cān yì fā nán yǎn zhōu sān wǔ mín dīng。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是《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的第2312句。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上半句是:又以兵力不足。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下半句是: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
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的全句是:是岁,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余悉倩暂行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又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有司又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资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并四分换一,过此率讨,事息即还。
是岁,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