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吉破之出自《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元吉破之的作者是:沈约。
元吉破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元吉破之的释义是:元吉破之:元吉击败了他们。
元吉破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元吉破之的拼音读音是:yuán jí pò zhī。
元吉破之是《宋书 · 卷九十五 · 列传第五十五 · 索虏》的第2340句。
元吉破之的上半句是:济州刺史王买德凭城拒战。
元吉破之的下半句是:买德弃城走。
元吉破之的全句是:历城建武府司马申元吉率马步囗余人向碻磝,取泗渎口。虏碻磝戍主、济州刺史王买德凭城拒战,元吉破之。买德弃城走,获奴婢一百四十口,马二百余匹,驴骡二百,牛羊各千余头,毡七百领,粗细车三百五十乘,地仓四十二所,粟五十余万斛,城内居民私储又二十万斛,虏田五谷三百顷,铁三万斤,大小铁器九千余口,余器仗杂物称此。
历城建武府司马申元吉率马步囗余人向碻磝,取泗渎口。虏碻磝戍主、济州刺史王买德凭城拒战,元吉破之。买德弃城走,获奴婢一百四十口,马二百余匹,驴骡二百,牛羊各千余头,毡七百领,粗细车三百五十乘,地仓四十二所,粟五十余万斛,城内居民私储又二十万斛,虏田五谷三百顷,铁三万斤,大小铁器九千余口,余器仗杂物称此。
的上一句是:是岁,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余悉倩暂行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又募天下弩手,不问所从,若有马步众艺武力之士应科者,皆加厚赏。有司又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有之民,家资满五十万,僧尼满二十万者,并四分换一,过此率讨,事息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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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建武府司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