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莅之司出自《宋书 · 卷二 · 本纪第二 · 武帝中》,宰莅之司的作者是:沈约。
宰莅之司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宰莅之司的释义是:宰莅之司:指掌握国家政务的官吏。宰,指宰相;莅,指治理;司,指官职。合起来表示管理国家政务的官员。
宰莅之司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宰莅之司的拼音读音是:zǎi lì zhī sī。
宰莅之司是《宋书 · 卷二 · 本纪第二 · 武帝中》的第121句。
宰莅之司的上半句是:不循政道。
宰莅之司的下半句是:或非良干。
宰莅之司的全句是:{夫去弊拯民,必存简恕,舍网修纲,虽烦易理。江、荆凋残,刑政多阙。顷年事故,绥抚未周。遂令百姓疲匮,岁月滋甚,财伤役困,虑不幸生。凋残之余,而不减旧,刻剥征求,不循政道。宰莅之司,或非良干,未能菲躬俭,苟求盈给,积习生常,渐不知改。
{夫去弊拯民,必存简恕,舍网修纲,虽烦易理。江、荆凋残,刑政多阙。顷年事故,绥抚未周。遂令百姓疲匮,岁月滋甚,财伤役困,虑不幸生。凋残之余,而不减旧,刻剥征求,不循政道。宰莅之司,或非良干,未能菲躬俭,苟求盈给,积习生常,渐不知改。
的上一句是:十一月己卯,公至江陵,下书曰:
。
{夫去弊拯民,必存简恕,舍网修纲,虽烦易理。江、荆凋残,刑政多阙。顷年事故,绥抚未周。遂令百姓疲匮,岁月滋甚,财伤役困,虑不幸生。凋残之余,而不减旧,刻剥征求,不循政道。宰莅之司,或非良干,未能菲躬俭,苟求盈给,积习生常,渐不知改。
的下一句是:近因戎役,来涉二州,践境亲民,愈见其瘼。思欲振其所急,恤其所苦。凡租税调役,悉宜以见户为正。州郡县屯田池塞,诸非军国所资,利入守宰者,今一切除之。州郡县吏,皆依尚书定制实户置。台调癸卯梓材,庚子皮毛,可悉停省,别量所出。巴陵均折度支,依旧兵运。原五岁刑已下,凡所质录贼家余口,亦悉原放。}
。
包含宰莅之司这句的作品内容:
七年正月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