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出自《宋书 · 卷二 · 本纪第二 · 武帝中》,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作者是:沈约。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释义是: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指蛮府中的官吏和军人,年龄在十二岁及以下。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拼音读音是:mán fǔ lì jí jūn rén nián shí èr yǐ hái。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是《宋书 · 卷二 · 本纪第二 · 武帝中》的第667句。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上半句是:西局。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下半句是:六十以上。
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的全句是:将拜,值四废日,佐史郑鲜之、褚叔度、王弘、傅亮白迁日,不许。下书曰“此州积弊,事故相仍,民疲田芜,杼轴空匮。加以旧章乖昧,事役频苦,童耄夺养,老稚服戎,空户从役,或越绋应召,每永怀民瘼,宵分忘寝,诚宜蠲除苛政,弘兹简惠。庶令凋风弊政,与事而新,宁一之化,成于期月。荆、雍二州,西局、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六十以上,及扶养孤幼,单丁大艰,悉仰遣之。穷独不能存者,给其长赈。府州久勤将吏,依劳铨序。并除今年租税”
将拜,值四废日,佐史郑鲜之、褚叔度、王弘、傅亮白迁日,不许。下书曰“此州积弊,事故相仍,民疲田芜,杼轴空匮。加以旧章乖昧,事役频苦,童耄夺养,老稚服戎,空户从役,或越绋应召,每永怀民瘼,宵分忘寝,诚宜蠲除苛政,弘兹简惠。庶令凋风弊政,与事而新,宁一之化,成于期月。荆、雍二州,西局、蛮府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六十以上,及扶养孤幼,单丁大艰,悉仰遣之。穷独不能存者,给其长赈。府州久勤将吏,依劳铨序。并除今年租税” 的上一句是:公视书叹息,以示诸佐曰“事人当如此”三月,军次江陵。初,雍州刺史鲁宗之常虑不为公所容,与休之相结,至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