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出自《宋书 · 卷五 · 本纪第五 · 文帝》,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作者是:沈约。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释义是: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指在十九年前,所有的逃债行为都已经发生。逋债,即逃债,指逃避债务。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拼音读音是:zhū bū zhài zài shí jiǔ nián yǐ qián。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是《宋书 · 卷五 · 本纪第五 · 文帝》的第1212句。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上半句是:大赦天下。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下半句是:一切原除。
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的全句是:二十一年春正月己亥,南徐、南豫州、扬州之浙江西,并禁酒。大赦天下,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附农,而种粮匮乏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戊午,卫将军临川王义庆薨。辛酉,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兖州刺史。二月庚午,以领军将军赵伯符为豫州刺史。己丑,司徒、录尚书事江夏王义恭进位太尉,领司徒。庚寅,以右卫将军沈演之为中领军。辛卯,立第七皇子宏为建平王。甲午,以广陵王诞为南兖州刺史。夏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恤饥民。五月壬戌,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谘议参军刘道锡为广州刺史。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潦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其柴米,必使周悉”秋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浚加中军将军,南豫州刺史武陵王赞加抚军将军。乙巳,诏曰“比年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豫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种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可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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