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作者是:沈约。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释义是: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指古代以十二个月对应的律管与一天中的二十四节气相匹配,用以调整和指导农业生产。这里的“十二月律”指的是古代以十二律(即十二个音律)来代表十二个月,而“二十四时”则是指一天的二十四节气。通过这种对应关系,人们可以根据节气的变化来安排农事活动。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拼音读音是:yǐ shí èr yuè lǜ yīng èr shí sì shí。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492句。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上半句是:音比黄钟浸以清。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下半句是:甲子。
以十二月律应二十四时的全句是:“道始于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三而九。故黄钟之数六,分而为雌雄十二钟。钟以三成,故置一而三之,凡积分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为黄钟之实。故黄钟位子,主十一月,下生林钟。林钟之数五十四,主六月,上生太蔟。太蔟之数七十二,主正月,下生南吕。南吕之数四十八,主八月,上生姑洗。姑洗之数六十四,主三月,下生应钟。应钟之数四十三,主十月,上生蕤宾。蕤宾之数五十七,主五月,上生大吕。大吕之数七十六,主十二月,下生夷则。夷则之数五十,主七月,上生夹钟。夹钟之数六十七,主二月,下生无射。无射之数四十五,主九月,上生中吕。中吕之数六十,主四月,极不生。〔极不生,钟律不能复相生。〕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角生姑洗,姑洗生应钟,不比于正音,故为和。〔姑洗三月,应钟十月,不与正音比效为和。和,徙声也。〕应钟生蕤宾,蕤宾不比于正音,故为缪。〔缪,音相干也。周律故有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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