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吕为羽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南吕为羽的作者是:沈约。
南吕为羽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南吕为羽的释义是:南吕为羽:南吕,古乐律之一,为十二律中的第六律;羽,古代五声之一,相当于现在的do音。释义为:南吕是音乐中的羽音。
南吕为羽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南吕为羽的拼音读音是:nán lǚ wèi yǔ。
南吕为羽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677句。
南吕为羽的上半句是:林钟为徵。
南吕为羽的下半句是:应钟为变宫。
南吕为羽的全句是:三代陵迟,音律失度。汉兴,北平侯张苍始定律历。孝武之世,置协律之官。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受学于小黄令焦延寿。其下生、上生,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建日冬至之声,以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应钟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此声气之元,五音之正也。故各统一日。其余以次运行,当日者各自为宫,而商角徵羽以类从焉。《礼运篇》曰“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此之谓也。以六十律分一期之日,黄钟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复,阴阳寒暖风雨之占于是生焉。房又曰“竹声不可以度调,故作准以定数。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房言律详,其术施行于史官,候部用之。《续汉志》具载其律准度数。
三代陵迟,音律失度。汉兴,北平侯张苍始定律历。孝武之世,置协律之官。元帝时,郎中京房知五音六十律之数,受学于小黄令焦延寿。其下生、上生,终于中吕,而十二律毕矣。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终于南事,而六十律毕矣。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宓羲作《易》,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