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子至亥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从子至亥的作者是:沈约。
从子至亥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从子至亥的释义是:“从子至亥”指的是古代天文中的十二地支,依次为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这里“从子至亥”即从子开始到亥结束,涵盖了整个地支的循环。
从子至亥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从子至亥的拼音读音是:cóng zi zhì hài。
从子至亥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755句。
从子至亥的上半句是:先儒推十二律。
从子至亥的下半句是:每三之。
从子至亥的全句是:论曰:律吕相生,皆三分而损益之。先儒推十二律,从子至亥,每三之,凡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三约之,是为上生。故《汉志》云: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无射既上生中吕,则中吕又当上生黄钟,然后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今上生不及黄钟实二千三百八十四,九约实一千九百六十八为一分,此则不周九分寸之律一分有奇,岂得还为宫乎。凡三分益一为上生,三分损一为下生,此其大略,犹周天斗分四分之一耳。京房不思此意,比十二律微有所增,方引而伸之,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至于南事,为六十律,竟复不合,弥益其疏。班氏所志,未能通律吕本源,徒训角为触,徵为祉,阳气施种于黄钟,如斯之属,空烦其文,而为辞费。又推九六,欲符刘歆三统之数,假托非类,以饰其说,皆孟坚之妄矣。

论曰:律吕相生,皆三分而损益之。先儒推十二律,从子至亥,每三之,凡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三约之,是为上生。故《汉志》云:三分损一,下生林钟,三分益一,上生太蔟。无射既上生中吕,则中吕又当上生黄钟,然后五声、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今上生不及黄钟实二千三百八十四,九约实一千九百六十八为一分,此则不周九分寸之律一分有奇,岂得还为宫乎。凡三分益一为上生,三分损一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