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二律还相为宫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作者是:沈约。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释义是: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指按照十二律来调整和配置五声宫、商、角、徵、羽,使它们相互协调,形成一个完整的音乐体系。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拼音读音是:yǐ shí èr lǜ hái xiāng wèi gōng。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936句。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上半句是: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下半句是:推法下徵之孔。
以十二律还相为宫的全句是: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种整、朱夏,皆与和同。
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令太乐郎刘秀、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