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作者是:沈约。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释义是:邓昊等人依照律法制作了大吕笛来展示和谐。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拼音读音是:dèng hào děng yī lǜ zuò dà lǚ dí yǐ shì hé。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942句。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上半句是:令太乐郎刘秀。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下半句是:又吹七律。
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的全句是: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令太乐郎刘秀、邓昊等依律作大吕笛以示和。又吹七律,一孔一校,声皆相应。然后令郝生鼓筝,宋同吹笛,以为《杂引》、《相和》诸曲。和乃辞曰“自和父祖汉世以来,笛家相传,不知此法,而令调均与律相应,实非所及也”郝生、鲁基、种整、朱夏,皆与和同。
勖又问和“作笛为可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然后乃以为乐不”和辞“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于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又笛诸孔,虽不校试,意谓不能得一孔辄应一律也”案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