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作者是:沈约。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释义是:“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意为:和谐的声音能够完全表达出宫、商、角、徵等音阶。这里的“和”指的是音乐的和谐,“宫商角徵”是古代五声音阶的名称。这句话强调了音乐和谐的重要性,认为只有和谐的音才能完美地表达音乐中的不同音阶。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拼音读音是:hé wèi néng jǐn míng qí gōng shāng jiǎo zhēng bù。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966句。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上半句是:及其体中之空为七。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下半句是:孔调与不调。
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的全句是: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孔调与不调,以何检知”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为某曲当举某指,初不知七孔尽应何声也。若当作笛,其仰尚方笛工,依案旧像讫,但吹取鸣者,初不复校其诸孔调与不调也”案《周礼》调乐金石,有一定之声,是故造钟磬者,先依律调之,然后施于厢悬。作乐之时,诸音皆受钟磬之均,即为悉应律也。至于飨宴殿堂之上,无厢悬钟磬,以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宜必合于律吕。如和所对,直以意造,率短一寸,七孔声均,不知其皆应何律。调与不调,无以检正。唯取竹之鸣者,为无法制。辄令部郎刘秀、邓昊、魏邵等与笛工参共作笛。工人造其形,律者定其声,然后器象有制,音均和协。

又问和“笛有六孔,及其体中之空为七。和为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孔调与不调,以何检知”和辞“先师相传,吹笛但以作曲相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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