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余十笛出自《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其余十笛的作者是:沈约。
其余十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其余十笛的释义是:其余十笛:指除了已提到的乐器以外的其他十种笛子。
其余十笛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其余十笛的拼音读音是:qí yú shí dí。
其余十笛是《宋书 · 卷十一 · 志第一 · 志序 律历上》的第1291句。
其余十笛的上半句是:短者四之。
其余十笛的下半句是:皆四角也。
其余十笛的全句是:凡笛体用角律,其长者八之,〔蕤宾、林钟也。〕短者四之,〔其余十笛,皆四角也。〕空中实容,长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长短大小不合于此,或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之齐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齐,必不得已,取其声均合。〕三宫〔一曰正声,二曰下徵,三曰清角。〕二十一变也。〔宫有七声,错综用之,故二十一变也。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出于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变宫,近于宫孔,倍令下者也。四曰变徵,远于徵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则于琴徵也。四者皆不作其孔而取其度,以应进退上下之法,所以协声均,便事用也。其本孔隐而不见,故曰伏孔。〕
凡笛体用角律,其长者八之,〔蕤宾、林钟也。〕短者四之,〔其余十笛,皆四角也。〕空中实容,长者十六,〔短笛竹宜受八律之黍也。若长短大小不合于此,或器用不便声均法度之齐等也。然笛竹率上大下小,不能均齐,必不得已,取其声均合。〕三宫〔一曰正声,二曰下徵,三曰清角。〕二十一变也。〔宫有七声,错综用之,故二十一变也。诸笛例皆一也。〕伏孔四,所以便事用也。〔一曰正角,出于商上者也。二曰倍角,近笛下者也。三曰变宫,近于宫孔,倍令下者也。四曰变徵,远于徵孔,倍令高者也,或倍或半,或四分一,取则于琴徵也。四者皆不作其孔而取其度,以应进退上下之法,所以协声均,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