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出自《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作者是:沈约。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释义是: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指西汉时期北平侯张苍首次提出关于历法与天文观测的方法和理论。律历,即历法,是古代天文历算的统称。此句强调张苍在历法研究上的开创性贡献。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拼音读音是:běi píng hóu zhāng cāng shǒu yán lǜ lì zhī shì。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是《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的第61句。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上半句是:袭秦正朔。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下半句是:以。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全句是:汉兴,袭秦正朔,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以《颛顼历》比于六历,所失差近。施用至武帝元封七年,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废坏,宜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之于天也。乃诏遂等造汉历。选邓平、长乐司马可及人间治历者,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分天部,落下闳运算转历。其法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闳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以平为太史丞。至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以为元年用黄帝《调历》,“令阴阳不调,更历之过”。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晦朔弦望二十四气。又诏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疏密,凡十一家,起三年尽五年。寿王课疏远。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效劾寿王逆天地,大不敬,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再劾不服,竟下吏。至孝成时,刘向总六历,
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出自哪里?北平侯张苍首言律历之事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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