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数出自《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通数的作者是:沈约。
通数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通数的释义是:通数:通晓历数,指懂得历法。
通数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通数的拼音读音是:tōng shù。
通数是《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的第657句。
通数的上半句是:七。
通数的下半句是: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
通数的全句是:章闰,七。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馀数,九千六百七十。
章闰,七。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馀数,九千六百七十。
的上一句是:纪法,千八百四十三。纪月,二万二千七百九十五。章岁,十九。章月,二百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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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闰,七。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馀数,九千六百七十。
的下一句是: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十二。气法,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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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通数这句的作品内容:
光和中,谷城门候刘洪始悟《四分》于天疏阔,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造《乾象法》。又制迟疾历以步月行。方于《太初》、《四分》,转精微矣。魏文帝黄初中,太史丞韩翊以为《乾象》减斗分太过,后当先天,造《黄初历》,以四千八百八十三为纪法,一千二百五为斗分。其后尚书令陈群奏,以为“历数难明,前代通儒多共纷争。《黄初》之元,以《四分历》久远疏阔,大魏受命,宜正历明时。韩翊首建《黄初》,犹恐不审,故以《乾象》互相参校。历三年,更相是非,舍本即末,争长短而疑尺丈,竟无时而决。按三公议,皆综尽曲理,殊涂同归,欲使效之璇玑,各尽其法,一年之间,得失足定,合于事宜”奏可。明帝时,尚书郎杨伟制《景初历》,施用至于晋、宋。古之为历者,邓平能修旧制新,刘洪始减《四分》,又定月行迟疾,杨伟斟酌两端,以立多少之衷,因朔积分设差,以推合朔月蚀。此三人,汉、魏之善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