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出自《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作者是:沈约。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释义是: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指历法中的六千七百三十五年。在《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中,这一数字可能代表了某个具体年份,与历史事件或天文学现象有关。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拼音读音是:liù wàn qī qiān sān bǎi yī shí wǔ。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是《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的第670句。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上半句是:没分。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下半句是:
没法。
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的全句是: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十二。气法,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十二。气法,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的上一句是:章闰,七。通数,十三万四千六百三十。日法,四千五百五十九。馀数,九千六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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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六十七万三千一百五十。纪日岁中,十二。气法,十二。没分,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
的下一句是:没法,九百六十七。月周,二万四千六百三十八。通法,四十七。会通,七十九万一百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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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六万七千三百一十五这句的作品内容:
魏明帝景初元年,改定历数,以建丑之月为正,改其年三月为孟夏四月。其孟仲季月,虽与正岁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祭祠、烝尝,巡狩、搜田,分至启闭,班宣时令,皆以建寅为正。三年正月,帝崩,复用夏正。
杨伟表曰“臣揽载籍,断考历数,时以纪农,月以纪事,其所由来,遐而尚矣。乃自少昊,则玄鸟司分。颛顼帝喾,则重、黎司天。唐帝、虞舜,则羲、和掌日。三代因之,则世有日官。日官司历,则颁之诸侯,诸侯受之,则颁于境内。夏后之代,羲、和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