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馀之馀为朔小馀出自《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作者是:沈约。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释义是:大余之馀为朔小余,意为大余的剩余部分称为朔小余。这里的“大余”指的是历法中的大余数,即一个周期内除去小余数后的整数部分;“朔小余”则是指从朔日(新月)开始到下一个朔日之间的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差。简而言之,这句话解释了历法中不同时间单位之间的关系。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拼音读音是:dà yú zhī yú wèi shuò xiǎo yú。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是《宋书 · 卷十二 · 志第二 · 历中》的第1815句。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上半句是:馀为星合朔大馀。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下半句是:以通数乘月馀。
大馀之馀为朔小馀的全句是:推五星术:五星者,木曰岁星,火曰荧惑,土曰填星,金曰太白,水曰辰星。凡五星之行,有迟有疾,有留有逆。曩自开辟,清浊始分,则日月五星聚于星纪。发自星纪,并而行天,迟疾留逆,互相逮及。星与日会,同宿共度,则谓之合。从合至合之日,则谓之终。各以一终之日与一岁之日,通分相约,终而率之,岁数岁则谓之合终岁数,岁终则谓之合终合数。二率既定,则法数生焉。以章岁乘合数为合月法,以纪法乘合数为日度法,以章月乘岁数为合月分,如合月法为合月数,合月之馀为月馀。以通数乘合月数,如日法而一为大馀,以六十去大馀,馀为星合朔大馀。大馀之馀为朔小馀。以通数乘月馀,以合月法乘朔小馀,并之,以日法乘合月法除之,所得星合入月日数也。馀以通法约之,为入月日。以朔小馀减日法,馀为朔虚分。以历斗分乘合数,为星度斗分。木、火、土各以合数减岁数,馀以周天乘之,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馀则度馀。金、水以周天乘岁数,如日度法而一,所得则行星度数也,馀则度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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