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出自《宋书 · 卷三十三 · 志第二十三 · 五行四》,杀人的作者是:沈约。
杀人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杀人的释义是:杀人:指以非法手段结束他人生命的行为。
杀人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杀人的拼音读音是:shā rén。
杀人是《宋书 · 卷三十三 · 志第二十三 · 五行四》的第1229句。
杀人的上半句是:破郡府内小屋柱十枚。
杀人的下半句是:咸和三年九月二日立冬。
杀人的全句是: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邺,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已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杀人。避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于建始殿飨祭如家人之礼,终黄初不复还邺,而圆丘、方泽、南北郊、社、稷等神位,未有定所。此简宗庙,废祭祀之罚也。京房《易传》曰“颛事者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已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杀人。避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也。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谷”
的上一句是:水不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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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黄初四年六月,大雨霖,伊、洛溢至津阳城门,漂数千家,流杀人。初,帝即位,自邺迁洛,营造宫室,而不起宗庙,太祖神主犹在邺。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