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之二百出自《宋书 · 卷八十七 · 列传第四十七 · 萧惠开 殷琰》,杖之二百的作者是:沈约。
杖之二百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杖之二百的释义是:杖之二百:用鞭杖打两百下。
杖之二百是南北朝代诗人沈约的作品,风格是:文。
杖之二百的拼音读音是:zhàng zhī èr bǎi。
杖之二百是《宋书 · 卷八十七 · 列传第四十七 · 萧惠开 殷琰》的第93句。
杖之二百的上半句是:理应如此。
杖之二百的下半句是:寻重除中庶子。
杖之二百的全句是:孝建元年,自太子中庶子转黄门侍郎,与侍中何偃争积射将军徐冲之事。偃任遇甚隆,惠开不为之屈,偃怒,使门下推弹之。惠开乃上表解职曰“陛下未照臣愚,故引参近侍。臣以职事非长,故委能何偃,凡诸当否,不敢参议。窃见积射将军徐冲之为偃命所黜,臣愚怀谓有可申,故聊设微异。偃恃恩使贵,欲使人靡二情,便诃胁主者。手定文案,割落臣议,专载己辞。虽天照广临,竟未见察臣理,违颜咫尺,致兹壅滥,则臣之受劾,盖何足悲。但不顺侍中,臣有其咎,当而行之,不知何过。且议之不允,未有弹科,省心揆天,了知在宥。臣不能谢愆右职,改意重臣,刺骨铄金,将在朝夕。乞解所忝,保拙私庭”时偃宠方隆,由此忤旨,别敕有司以属疾多,免惠开官。思话素恭谨,操行与惠开不同,常以其峻异,每加嫌责。及见惠开自解表,自叹曰“儿子不幸与周朗周旋,理应如此”杖之二百。寻重除中庶子。

孝建元年,自太子中庶子转黄门侍郎,与侍中何偃争积射将军徐冲之事。偃任遇甚隆,惠开不为之屈,偃怒,使门下推弹之。惠开乃上表解职曰“陛下未照臣愚,故引参近侍。臣以职事非长,故委能何偃,凡诸当否,不敢参议。窃见积射将军徐冲之为偃命所黜,臣愚怀谓有可申,故聊设微异。偃恃恩使贵,欲使人靡二情,便诃胁主者。手定文案,割落臣议,专载己辞。虽天照广临,竟未见察臣理,违颜咫尺,致兹壅滥,则臣之受劾,盖何足悲。但不顺侍中,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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